課程名稱 |
民事醫療法專題討論 Seminar on Civil Liability in Medical Malpractice |
開課學期 |
101-1 |
授課對象 |
法律學院 法律研究所 |
授課教師 |
吳志正 |
課號 |
LAW5135 |
課程識別碼 |
A21 U6530 |
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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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2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選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四7,8(14:20~16:20) |
上課地點 |
法研1 |
備註 |
與大學部合開。研究所學生優先選課。 限法律學院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且 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總人數上限:25人 |
Ceiba 課程網頁 |
http://ceiba.ntu.edu.tw/1011LAW5135 |
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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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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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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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開課老師具有醫法雙修之背景, 故本課程擬跳脫傳統法學之束縛, 以醫學與法學科際整合的觀點切入, 就醫療民事責任之爭議問題進行深度研究, 將著重於學說與實務之檢討與反省。
視同學選修之狀況, 原則上, 前三~四週由老師以lecture方式進行概論式介紹, 嗣後由選修同學一或二位為一組以seminar方式進行報告與討論。討論主題參下列分週課程進度, 老師於第一次上課時會就各週主題進行破題說明, 同學可於各該週主題範圍內自由報告或由老師協助提供相關實務判決進行評析。 |
課程目標 |
1)掌握醫療民事責任法律之梗概
2)學習醫法整合式之法學方法
3)啟發同學對醫事法學研究之熱誠 |
課程要求 |
1)請同學熱誠地參與課程
2)負責報告題目之撰寫, 於上課3天前將電子檔寄達修課同學, 毋庸提供紙本
3)學期成績依報告與課堂討論情形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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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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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另約時間 備註: 每週課前, 老師可提前一小時到校, 同學可先預約討論時間, 或於電子介面上交換意見 |
指定閱讀 |
隨堂指定 |
參考書目 |
隨堂指定 |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No. |
項目 |
百分比 |
說明 |
1. |
報告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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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課堂討論(包括出席率)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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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
日期 |
單元主題 |
第1週 |
9/13 |
課程介紹/醫療責任概說 |
第2週 |
9/20 |
醫學與法學之實證方法 |
第3週 |
9/27 |
大學部同學期刊報告--洪嘉翎 / 蔡孟蓉 |
第4週 |
10/04 |
大學部同學期刊報告--蔡宜雯 / 陳珮華 / 張嘉珊 |
第5週 |
10/11 |
醫療契約責任與侵權責任之競合--沈恆立 / 郭昱宏 |
第6週 |
10/18 |
多元型態醫療契約之當事人--佟思敏 / 蕭敏彣 / 馬若慈 |
第7週 |
10/25 |
說明之內容、程度、舉證責任--呂佳霖 / 吳姿徵 / 蘇筱涵 |
第8週 |
11/01 |
存活機會與治癒機會喪失--江沛其 |
第9週 |
11/08 |
醫療機構責任--陳甫倫 |
第10週 |
11/15 |
校慶停課一周 |
第11週 |
11/22 |
實證醫學數據之應用--周航儀/ 蔡宜芳 / 洪國華 / 陳姵諠 |
第12週 |
11/29 |
醫學水準、醫療水準、醫療常規--黃馬煜 / 鄭雅文 |
第13週 |
12/06 |
誰來同意?--田謹睿 / 劉柏村 / 張新楣 |
第14週 |
12/13 |
密室性醫療過失之認定(事實說明自己)--莊怡萱 / 蔡菁華 |
第15週 |
12/20 |
AED與緊急救護--唐嘉瑜/ 陳品安 |
第16週 |
12/27 |
後醫之責任論斷--熊依翎 /洪郁雅 |
第17週 |
1/03 |
(此次上課移為12/08演講) |
第13-1週 |
12/08 |
演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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